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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日期:2023-07-13 12:07:4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引导全校教师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爱国守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把“四个服务”贯穿教学全过程。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第二条立德树人。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

第三条为人师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第四条敬业爱生。甘于奉献,树立献身人民教育的崇高理想,自觉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自尊自律,清廉从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关爱学生、陪伴学生,自觉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引路人责任。

第五条严谨治学。自觉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潜心治学,实事求是,崇尚真理,精益求精。团结协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条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扎根“三农”,主动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推动乡村振兴,提供精准科技服务,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把论文写在田间地头,把科技播撒三晋大地”。

第七条本规范适用于全体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人员。

第八条本规范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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