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主要流程及时间节点
1.完善信息(3月13日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模块,填写本人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学院(部)审核通过后,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3月20日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模块提交申请。各院(部)受理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3月25日前完成)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重点审查:学位论文工作量与完成情况、研究数据与内容的真实性、学术规范与诚信,并综合评判学位论文是否达到送审评阅的基本学术水平与质量标准。审核通过后,导师方可签署同意送审意见。
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尤其要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人工智能等科研辅助工具。导师须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与撰写过程的监督指导,帮助学生明确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边界,防止对其过度依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性。
4.学科预审(3月26日-4月3日完成)
须在校外评阅前,由学科组织3位校内导师,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学科方向一致性、学术规范性及整体质量进行预审。申请人应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进入检测环节。
5.学位论文复制比和AIGC检测(4月4日-4月7日完成)
学位论文在校外评阅前须进行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由各院(部)统一组织实施。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
首次检测: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申请二次检测。若人文社科类≤35%或自然科学类≤3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二次检测。
二次检测: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方视为检测通过。
AIGC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须反馈至导师进行质量把关,对于AIGC比例高的学位论文,各学科应责成导师与研究生自查修改,切实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4月7日-5月17日完成)
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外审平台。
评阅结果返回后,教学秘书及时将评阅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7.学位论文答辩(5月20日前完成)
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学院组织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8.学位论文终稿提交(5月25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前,研究生须严格依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模板》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与自查,确保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学位论文终稿将作为上级部门及学校抽检的依据,研究生需高度重视终稿质量,提交前务必全面检查格式规范性与内容准确性。各学科和导师须对学位论文终稿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位信息采集(5月27日前完成)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教学秘书应认真审核学位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导出学位信息数据表,学位信息表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
10.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5月29日前完成)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教学秘书负责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二、工作要求
1.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完成一个流程工作方可进入下一流程,如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流程工作者顺延至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导师须严格督促和协助研究生完成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事项,尤其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向学生、导师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馈。
4.学科审核采取校内专家审核的方式,每篇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本学科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进行审核,并就学位论文选题与质量等提出意见,学生应就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5.学院组织安排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5位或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答辩秘书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6.研究生提交的表格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栏目自行下载,相关材料均须按照相应时间节点提交回学院,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严格做好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确保我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7.本方案未详细说明的请参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