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与 “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3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一、学院成立“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与“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两个“领导小组”,一套组成人员,一体运行。
二、两个“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元纪明
(党委书记)
副组长:郝炜 梁晓凤 张元洁
(党委副书记,院长,分管师资队伍建设的副院长)
成 员:翟中杰 阴昱宏 白亚锋 张 霞
各教师党支部书记
(党委委员,副院长,各教师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张元洁、副主任阴昱宏。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组织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落实教师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政策学习,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集中的全员师德师风培训。
(三)每年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调研,分析研判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动态。
(四)落实校党委及上级组织相关工作安排。
(五)落实师德违规半年报告制度。
(六)调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审议、上报相关处理意见。
(七)落实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以及其它考核需要的师德师风签定意见。
四、工作机制
(一)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队伍建设的副院长为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本方案领导小组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院领导在学院研究制定相关决策和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的审核、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教工党支部履行党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职责,负责所属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加强正确引导、开展批评和帮助,并如实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查实情况,提出相关考核、鉴定的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