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3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元纪明 郝炜
(学院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梁晓凤 张元洁 翟中杰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阴昱宏 白亚锋 张 霞 赵立娟 贺小慧
田云飞 姚 琳 闫志敏 郝艾利 李 霞
郭文娟 武慧俊 甘 霞 魏 涛
(学院党委委员,科级干部,分团委书记,分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梁晓凤,办公室成员阴昱宏、张霞。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制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安全稳定责任制,将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到人,每个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重点场所,安排专门安全责任人。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迅速整改。
(四)把安全稳定教育纳入学院教育教学工作中,保证思政课教学实效和安全稳定。
(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疏导师生思想困惑,帮扶解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困难,研判化解师生安全稳定风险。
(七)落实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有关安全稳定工作事宜。
三、工作机制
(一)组长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二)副组长统筹落实分管工作安全稳定责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并按学校和学院的安排督查、汇报安全稳定工作。(四)科级干部、教研室(系)主任是各自室(科)、教研室(系)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组织落实所属师生生命安全、政治安全、思政课教学安全、管理业务安全、办公场所安全、无违法违纪安全等所有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发现、排查、报告安全稳定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