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主要流程及时间节点
1.完善个人信息(3月5日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注意: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信息严格把关,特别是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信息应确保准确无误。)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3月14日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一栏提交申请。学院受理学位申请后,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3月21日前完成)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并对是否同意论文评阅签署意见。
4.学科审核(3月21日-3月31日完成)
学科将组织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对学位论文选题与学科方向的一致性、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5.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4月1日-4月6日完成)
(1)论文复制比检测在学位论文校外评阅前进行。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首次查重申请”,点击“查重学位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院系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安排检测。
(2)每篇论文复制比检测不超过2次。若第一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进行二次查重”,选择后系统将流转到相应的环节。若第一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35%,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进行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直接流转到校外盲审环节。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4月7日-5月12日完成)
(1)研究生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复制比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并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外审平台进行校外评阅。
(2)评阅结果返回后,研究生教学秘书及时将论文评阅结果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7.学位论文预答辩(5月16日前完成)
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学院组织安排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进行预答辩。
8.学位论文答辩(5月25日前完成)
研究生在论文答辩时,要对预答辩及校内外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校内外评阅专家意见、答辩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系统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学科审核同意后,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备案,同时提交《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9.学位信息采集(5月28日前完成)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研究生教学秘书认真审核所有学位获得者的学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最后导出学位信息数据表格,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10.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材料提交(6月2日前完成)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在规定时间内将《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博(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签字盖章)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1.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完成一个流程工作方可进入下一流程,如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流程工作者顺延至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2.导师须严格督促和协助研究生完成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事项,尤其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3.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向学生、导师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馈。
4.学科审核采取校内专家审核的方式,每篇研究生学位论文由本学科3位具有相应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校内专家进行审核,并就学位论文选题与质量等提出意见,学生应就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5.学院组织安排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5位或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答辩秘书应至少提前三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6.研究生提交的表格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栏目自行下载,相关材料均须按照相应时间节点提交回学院,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严格做好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确保我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7.本方案未详细说明的请参照《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