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提升研究生学习的效率与效果,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特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1.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规定的课时与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进行授课时间的调整,但要与相关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按照课程的时数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2.在规定的课时要求内,任课教师须到场组织教学工作,不得让硕士研究生自行活动。具体教学方式,可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与内容,作出安排,或讲授、或讨论、或参观、或调查等。
3.任课教师不仅要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而且要注意课程的教学质量,认真备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同时要作好课程档案工作,其课程档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应根据硕士研究生的特点,采取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一,加强课堂的讲授,特别是基本理论与重点问题要讲透,难点问题要讲清。
其二,课堂讨论学时要大于课程教学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最多不超过总学时五分之二,且课堂讨论必须由任课教师组织、参与和指导。
1.教师要对课堂进行严格管理,尤其要注意学生的到课情况,并进行严格的课堂考勤与考评。
2.学生需请假的,必须向任课教师履行请假手续。
3.课堂的考评要作为课程结业成绩的一部分,其比例为总成绩的百分之四十;其依据为,学生参加课程讨论、主题发言、课堂实践、到课情况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1.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考核主要以提交论文或读书笔记的形式进行,教师也可以根据所授课程特点采取考试或考查方式。
2.硕士研究生撰写课程论文的过程中,任课教师有责任进行具体指导。任课教师不仅要督促学生完成课程论文,而且要把学生撰写课程论文的过程变为提高学生写作能力与水平的过程。
3.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课程结束之后,按时进行课程的考核,并报送课程考核成绩与课程档案等。